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滁州叉车公司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一、对叉车司机要求:
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要掌握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二、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作业停歇时间检视车辆;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1.起步: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起步要缓慢平稳。
2.行驶: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3.装卸作业: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必要时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方可执行。叉车装卸物品时,要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4.停车及注意事项:离开滁州叉车前要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停车时要拉紧制动手柄,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低温季节(在0℃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15℃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5.叉车维修保养要求:
叉车保养由生产车间专人负责,以计划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叉车维修由外部技术人员负责,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要及时报生产车间负责人,以尽快进行维修。以免影响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