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嘉

联系诺嘉

全国咨询热线400-181-1870400-181-1870

热门关键词: 南京龙工叉车|龙工叉车租赁|叉车代理商|叉车生产厂家|叉车价格

龙工叉车租赁
当前位置:首页 » 诺嘉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无证驾南京合力叉车致人死亡企业被罚二十万

无证驾南京合力叉车致人死亡企业被罚二十万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无证驾南京合力叉车致人死亡企业被罚二十万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5-11-26 09:38【

无证驾驶南京合力叉车致人死亡

2015年1月26日上午,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叉车操作员刘某驾驶南京合力叉车在公司仓库外叉取货物运回该仓库摆放。10时18分左右,叉车载着货物前行至距公司仓库门口约5米处撞倒该公司清洁工陈某,并将其卷入车底。

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将陈某从车底救出,并打“120”求救,医生到场后证实陈某已死亡。此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95万元。事后查明,刘某并未获得叉车驾驶人员资格证。随后刘某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处罚依据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佛 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二十七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因此,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

●说法

企业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据调查,造成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未取得叉车操作人员资格证而驾驶叉车,违属于章操作,刘某未观察到车辆行进方向有行人,导致叉车撞倒陈某致死,所以刘某应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其次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

相关企业要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开展隐患排查,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安全小贴士

叉车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1.叉车驾驶员要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驾驶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及酒后驾驶;

2.驾驶员应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提高“安全、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3.驾驶叉车时禁止使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叉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避免货物倒塌伤人;

5.驾驶员在南京合力叉车起步前应该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方可起步,载物起步时要缓慢平稳起步并且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南京诺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25-66913600  手机:18951699178   18901590966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312号

传真:025-52153806  售后:025-52455705

网址:www.nanjingchache.com

相关资讯